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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08     阅读次数:
2013年9月1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工作在市、县(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等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推进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全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主题,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统筹城乡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意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的组织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要完善政策措施,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工作,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1、要着力推进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通过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等措施,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耕地适度规模经营。
    2、要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并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促进其健康发展。
    3、要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为抓手,打造企业集群,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4、要着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以乡镇为重点的基层农业服务站、所建设,同时,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着力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提高生产经营服务的覆盖面,推动农业经营体制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