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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3-11-13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
民族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存在的重大社会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复杂、最敏感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学军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在市民委负责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到安庆清怡纺织有限公司、安庆柏兆记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望江县漳湖回民村、怀宁县江家嘴民族村、迎江区南水回族社居委和市伊斯兰协会等地,实地察看了民族企业、民族村场、民族文化设施和民族社区等,听取了有关县(区)工作汇报、召开有关民族工作人士参加的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听取了意见和建议,较为详细的掌握了我市民族企业发展情况以及民族村场、教育、卫生等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现状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其他未到县(市)、区采取书面调研方式。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成份51个,人口2万余人,其中回族占80%以上,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约1万人。有7个少数民族聚居区, 1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和1所民办民族幼儿园。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大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力度,制定了加强民族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民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意识不断增强。各地高度重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确保了全市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一是切实抓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宿松县、望江县、怀宁县、宜秀区等均开展百张笑脸秀街屏活动,枞阳县动用多种载体,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立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意见,制定民族团结教育分工方案,明确相关部门任务。不断拓展民族工作领域,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校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举办广场文艺演出、民族电影周、民族书画艺术展、民族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大专院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支持社区设立“民族团结大舞台”,组建“民族艺术团”,开展和谐民族村创建活动。市伊协多方筹资,修复利用回族古建筑“探花第”等回族古建筑建成的回族历史文化陈列馆, 2007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安徽省唯一一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有效保护了民族传统文化,宣传了民族政策。 
(二)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水平,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也是增进民族团结的基础。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加快聚居地区经济发展这一主线,立足优势调结构,不断发展壮大牛羊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使民族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整体上有了较大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持续发展。一是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怀宁县今年3月份已向省民委申报了江家嘴民族村道路建设工程和民族村回民公墓建设两个项目,安徽省双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份被市民委认定命名为安庆市民族企业。望江县将少数民族发展纳入县“十二五”总体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抓住政策机遇,谋划发展蓝图,制订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回民村村庄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二是积极开展对口扶持工作。怀宁县委办公室研究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直单位对口扶持民族村工作制度的通知》,落实了领导保包责任制,建立了帮扶制度,确定公安局、科技局、卫生局、工商局四个单位为2012年度民族村扶持单位。一年来,望江县县委组织部投入7.5万元改造村部大楼、县财政局投入5万元建设回民自来水厂清水池、县水利局帮助实施回民村抗旱站高抗渠项目、县交通局落实回民村市政工作资金40万元、县卫生局投入20万元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室、县教育局投入资金5万元装修改造回民幼儿园、县计生委帮助回民村建成标准化计生服务室、县农业委、水产局为回民村种养农户进行免费培训,并赠送科普资料、县林业局对回民村公路两旁实施了绿化工程、县供电局免费为回民村道路安装了路灯。三是做大做强民族龙头企业。安庆市清怡针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安徽省两化融合企业、安徽省民营纺织企业前3强,先后被授予省市先进企业、明星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守信企业、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模范纳税人及省工商联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安庆柏兆记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先后获得“中华老字号”、“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安徽名牌”、“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A级纳税信用单位”等殊多荣誉。四是深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四大建设”。 怀宁县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各级分别签订了《怀宁县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终有考评。望江县继续实行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县直相关部门“对口帮扶制度”,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抓好特色种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少数民族企业建设和民族村贫困户脱贫工程建设。大力扶持回民村牛羊专业合作社、瓜萎籽专业合作社和建华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五是加强阵地建设。望江县充分利用回民小学在布局调整后闲置下来的土地和房屋资源,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修建新的村级办公场所。村两委办公室、计生服务室、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便民服务室、回民历史文化陈列室、会议室相继竣工。六是着力打造民族村良好人居环境。望江县将回民村列入美好乡村建设第一批中心村,大力实施村庄整治工程。投资70多万元修建了2860米公路两侧下水道,彻底改变了雨天污水漫溢的现象;对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杂树杂物进行了清除拆除,并投资20多万元在农户房前、公路两旁种植绿化草木,投资16万元对沿街农房进行了统一粉刷,并在居民区内安装了路灯,方便了群众夜行,亮化了村庄,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回民村的村容村貌发生巨大改变。七、少数民族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快速。各级政府对民族村场医疗卫生事业,实施政策倾斜,给予优先安排。在省市财政扶持下,市民族幼儿园9月份将投入使用,民族中小学教育条件也得到大幅改善。民族村场的卫生室等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覆盖。八、严把民族成份变更关口,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各地始终严把民族成份变更工作,认真审核民族考生资格,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今年4月份,省直管试点宿松县直接对更改民族成份进行审批,使该县更改民族成份这项工作的程序简化、方便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方面,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作用,及时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情况,主动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解决子女上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暂住证发放、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并将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救济和帮扶范围。枞阳县对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入学、参军按照少数民族有关优惠政策,给予优先照顾,扩大少数民族干部在使用上的配备比例,并积极举办方便快捷的少数民族技能培训班,请专家授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达到“给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部门对民族工作不够重视,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民族工作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不够强;
二是各民族村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发展也不平衡。近几年来,民族经济虽然持续增长,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小,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特色经济尚未形成规模,缺乏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的支撑,地域差异较大,民族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不够强。
三是少数民族发展工作经费不足。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经按照《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要求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但市县加在一起不足100万元,为安徽省最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是现有的回民墓地即将用完,新的墓地选址工作还未落实。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民族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之一,民族关系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实施积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准确掌握党的民族政策,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族村场社区的实际情况,强化依法履行职责意识,进一步提高搞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把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和保障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2、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措施,促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帮扶职责,整合帮扶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使少数民族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一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民族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重视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和产业优势。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民族企业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税收、信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民族企业财力上的困难。三是继续落实好对口帮扶措施。总结经验,明确任务,切实抓好建立长期稳定的帮扶机制,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相对滞后的民族村场的扶持力度。要在落实原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整合资金,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短期内取得新的突破,注重实现共同富裕。
3、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我市是民族工作大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和《条例》规定,逐年增加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基数,把惠及少数民族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谐。
4、要转变帮扶方式。民族企业要做大做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信息咨询、人才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为民族企业提供扶持的同时,要适时调整帮扶方式,要从重“输血”帮扶方式,转变为着力提高民族企业、村场自我“造血”功能,不断增强民族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上来,不断增强民族企业、村场的发展后劲。
5、要进一步加快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根据政策和法律,将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向少数民族的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方面倾斜,着力解决少数民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6、要尊重少数民族传统风俗习惯。根据安庆市总体规划和节约土地、合理规划、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惯的要求,尽快规划、落实回民公墓建设项目,满足少数民族丧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