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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3-13     阅读次数:

 

 

注:《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同意,并以“庆发〔2017〕3号文件”批转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央、省驻宜各单位党委(党组)。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依法履职各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告工作;提请市委批转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立法计划的调整和对下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建议;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巩固“讲看齐、见行动”学习教育成果,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

3.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把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宣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省委“深入学讲话、坚定讲看齐、稳中求发展、纵深抓党建、力创新业绩、喜迎十九大”的要求,围绕市委“456”总体部署,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立法工作,发挥法治在建设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4.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与市政府的立法协作。实行专委会和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法规起草制度,建好立法专家咨询库。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拓宽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

5.推进法规和立法计划制定。审议通过《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推进《安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安庆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就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提出建议。

6.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推动安庆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开展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督查,开展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服务五大发展行动

7.依法推动创新发展行动。支持市政府就经开区、高新区、“筑梦”新区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和产业顶层规划,引进培育高、新、大项目,打造升级版专业化园区,开展系列调研。审议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报告,开展行政许可法、产品质量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8.依法推动协调发展行动。听取审议年度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检查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社保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开发区预算等调研,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听取棚户区改造、工商质监、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低保对象与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民生工作情况汇报。

9.依法推动绿色发展行动。听取审议城市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环保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检查。关注全市河长制落实情况,推进“山水林田湖”治理工作。检查种子法、我省湿地保护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调研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政府重视办理人大代表关于风景区保护、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开发、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议案建议。

10.依法推动开放发展行动。关注和支持政府加快大通关、铁路枢纽、综合保税区、园中园、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骨干路网、高铁西站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资、企业兼并重组、与央企合作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推动政府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海外并购与产能合作,加强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对外合作。

11.依法推动共享发展行动。就我省学前教育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新一轮高考改革、普高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工作开展调研。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和“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脱贫攻坚、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汇报。

12.依法保障五大发展行动。适时听取审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重要工作报告,就五大发展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开展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

四、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主体作用

13.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建议。继续推进“石塘湖备用水源保护议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议案”“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议案”“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议案”的办理。健全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办理实效。

14.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常态化联系。推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室建设。指导县(市、区)和乡镇人大,对新当选的县、乡人大代表普遍进行一次履职培训。

15.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组织代表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及2017年实施方案所列的重点任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支持和督促政府在研究出台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民生的重大举措时听取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人大重要监督活动。安排代表参加绩效考核、民主测评、政风行风评议、听证会以及旁听法院庭审。

五、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16.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加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做好本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17.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法制讲座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不断凝聚机关干事创业正能量。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

18.重视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举办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召开县(市、区)人大工作座谈会和人大专项业务工作会议。

19.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在宜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适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市政府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加强与外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

20.做好宣传与信息工作。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加强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办好《安庆人大》期刊,巩固人大信息工作先进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