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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8:5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人事任免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一)出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人员请着正装(男士西服领带,女士着有领有袖服装)。

  (二)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会议材料印制70份,于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16时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三)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10时前报告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邮箱:aqrdmsk@126.com)。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