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程安排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
1.时间:10月20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市人大机关二楼常委会会议室。
3.议题: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人事任免;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消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1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分组审议
1.时间:10月20日下午 2:30-5:00。
2.地点:各分组审议会议室(详见全体会议印发的分组审议名单)。
3.内容:审议《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消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1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第二次全体会议
1.时间:10月20日下午5:00-5:40。
2.地点:市人大机关二楼常委会会议室。
3.议题:审议发言;表决通过《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草案)》;表决《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1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表决《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表决《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草案)》。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视察
1.时间:10月21日上午(8:20从市人大机关门口集中乘车出发)。
2.地点:怀宁县独秀乡村振兴示范区。
(五)专题询问
1.时间:10月21日下午3:00开始。
2.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74号)8楼803多功能会议室。
3.议题:开展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专题询问。
4.应询单位:市政府;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
5.列席部门:市委政研室、市委督查考核办。
二、出列席人员:
(一) 10月20日
1.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李洪、李平京、江斌、杨玉莲、吴玉珍列席20日全天会议(详见附件,由望江、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列席20日全天会议。
列席20日下午时段分组审议人员范围:
市发改委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工作);市教体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市公安局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精神卫生管理、养犬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工作);市住建局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消防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社区矫正、立法、普法工作);市财政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政府债务及预算管理工作);市人社局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市交通局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养犬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养犬管理工作);市文旅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市卫健委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安全生产、水上应急救援);市城管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养犬管理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乡村振兴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消防工作);市委宣传部、市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市黄梅戏研究院、市再芬黄梅艺术馆、市博物馆分别派3名负责同志(了解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通知);市中级法院另派2名负责同志(了解执行工作)。
具体分组名单将于会议当日下午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大厅及老市委主楼正大厅张贴。
(二)10月21日上午视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列席本次会议的5名市人大代表。
(三)10月21日下午专题询问
1.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
(1)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各应询单位、列席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2)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本次常委会的5名市人大代表;
(3)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各1名。
三、有关事项
(一)出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人员着装要求:男士着正装;女士着有领有袖服装。
(二)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材料。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110份,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10: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三)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 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 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30前报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2,邮箱:aqrdmsk@ 126.com )。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附件: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名单
李 洪 望江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
李平京 徽商银行望江高士支行行长
江 斌 宿松供电公司安质部主任
杨玉莲 宿松县千岭乡中心小学教师
吴玉珍 宿松县程岭乡彭桥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