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的重要形式。为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日前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就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建议县法院进一步细化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提高选拔门槛;进一步明确陪审员职责,对陪审员的基本情况和参与陪审的工作业绩及学习培训等情况详细记载,作为对陪审员任免及奖惩的依据;规定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同时也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程远、彭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