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去年调整为市人大机关内设机构。为进一步规范研究会管理工作,近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市人大办公室赴芜湖等地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对研究会人员组成、工作安排、经费管理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汲取好的经验做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并督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研究会管理。
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督促研究会按照《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章程》规定,建立完善《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制度》、《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会长会议制度》、《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工作制度》、《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职责分工。
强化内部人员管理。根据《章程》规定,严把会员入口关,保证研究会工作严肃性。指派一名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研究会联络员,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与研究会沟通协调工作。督促研究会对活动小组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进一步提高小组活动的专业性、指导性。
严控活动经费支出。要求研究会年初作出工作经费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批准,每次开展活动时,做好计划报市人大办公室审批。活动结束后,市人大办公室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据实报销,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四风”行为不予报销,坚决制止以交通费、通讯费等名义乱发津补贴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