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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21     阅读次数:

 

 
一三年第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积极筹集资金,努力破解各类难题,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目前,市政务中心、体育中心、人民路综合改造和湖心路黑色化改造等一大批工程项目进展总体较为顺利,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但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如:一些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滞后,影响重点工程整体推进,部分工程因征地拆迁问题,影响如期开工和施工进度等。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点项目建设持续顺利推进。一是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市政府要强化有关部门及业主单位工作责任,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保证人员力量,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二是统筹做好项目报批、土地征迁、资金落实等项目前期工作。责任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增强系统性和前瞻性,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三是加强项目申报催批工作。要精心组织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方向,及时做好项目的梳理、整合、申报和跟踪工作,提高报批效率。四是简化市本级审批手续。从提高机关效能出发,优化项目审批职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缓解资金压力。一是继续加强与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对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增加项目资金补助。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构建良好的银政企合作平台,争取银行放贷支持。市本级项目要按照年初排定的银行贷款计划抓紧落实。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实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多元化运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形成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强力推进。
(三)集中突破征迁难题,破解土地要素制约。一是积极做好重点工程土地报批工作,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同时,要加大闲置土地资源整合力度,努力盘活存量土地。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征迁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部门配合、协调和沟通力度,过细做好征迁户思想工作,依法维护拆迁户利益。三是着力解决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安置工作滞后等难点问题,确保重点工程无障碍施工。四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城市生态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好现有水系资源。
(四)完善项目监管机制,确保重点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一是进一步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在具体操作上保证招投标等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考核,全面落实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等五项制度,督促管理、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各项制度,建立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普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完善各方主体诚信记录档案,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强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增强项目建设推动力。
(五)统一规划 统筹发展 强化城市管理。一是规划为先导,着眼于高起点高标准和长远规划设计,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与安庆文化、历史、环保、旅游规划结合起来,做到建设与规划同步、建设与发展同步、建设与品位同步。二是在规划建设安庆到枞阳、怀宁快速通道的同时,尽早研究规划建设通往化工园区的勇进路,可作为今后通往新机场的机场大道建设。在修、改、扩、建道路的同时,尽早研究规划安庆城区高架、轻轨交通建设和通往巨石山风景区快速通道修建。三是在城市建设发展的同时,要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要加强广告牌、公交站台、垃圾桶破损维修维护和更换工作。处理好建设一处与带动周围的关系,加强湖心北路、文彩花园东南角人行道路面乱石杂草的清理和维修工作。处理好工程施工与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关系,积极解决老城区路面下水道排水不畅、路灯不亮问题。处理好地面建设与地下建设的关系,统筹安排综合交通、环保、给排水、通信等地下管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防止前建后挖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关心城建,人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
 
 
 
 
 
 
 
 
 
 
 
 
 
 
 
报:市委办公室
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正、副秘书长;城建环资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招标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