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监督效能,区人大常委会制订八项得力措施,努力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一、严格遵守机关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
二、严禁上班期间脱岗、串岗和提前离岗,严格落实机关干部离岗外出报备制度;
三、严禁上班期间从事炒股、网聊、网游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超标准、高标准接待,公款购烟;
五、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晚上酗酒;
六、严禁用公款从事各种娱乐消费;
七、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私驾;严禁酒后驾车、违章驾车;
八、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