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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志翔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0-31     阅读次数:

  (2024年1030日安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程志翔提出辞去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志翔辞去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