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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玉金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1-07     阅读次数:

(202517日安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余玉金提出辞去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余玉金辞去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其安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