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四个安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对经济和社会工作的监督实效
1、加强对经济建设的监督。按照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围绕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依法实施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工程实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工作等专项报告;开展城区园区整合工作、民营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口岸建设情况、铁路运营工作调研。
2、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监督。贯彻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推动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听取审议教育均衡发展、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市属高校建设与发展、市博物馆建设、省运会场馆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视察与调研。
3、加强对社会建设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听取审议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情况、社区建设与管理创新、防汛抗旱准备、汛期气象预测和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开展民族工作、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农村安全饮用水、安庆市区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城区环境卫生作业体制改革工作调研。选择一至两个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4、加强对生态建设的监督。针对我市资源约束趋紧、生态保护任务较为艰巨的形势,运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倡导低碳生活。配合省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和审议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对人民路步行街建设及老城区改造与保护、康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调研;继续督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菱湖风景区水源保护》的议案。
5、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与监督。做好部门预算的调研与审查工作;适时听取和审议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2012年财政决算工作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推动预算执行绩效评估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二、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
6、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贯彻。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7、保证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实施。与省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对科技进步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9、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
1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工作。
三、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1、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需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1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日常任免工作。继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法官检察官任前了解、拟任人员作供职报告、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等规定,提高任免工作质量。结合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任后监督。
四、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3、作出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按照中共“十八大”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
14、建设学习型机关。结合常委会议题举办法制讲座,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法律法规运用水平、熟悉相关工作情况、提高履职能力。
15、改进工作方式。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时,探索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
16、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委托选举单位组织代表集中开展初任学习培训,学习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及代表履职业务知识;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从代表建议中选出若干件,安排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适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年终向代表集中反馈建议办理情况。
17、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交办、督办及协调工作,推动群众反映的合法、符合政策规定的正当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18、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召开一至两次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选择一、两个专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召开各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县(市)区人大开展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开展与外市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
19、做好人大制度与人大工作的宣传与研究。贯彻落实省人大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改进人大工作宣传的形式与内容。继续办好安庆日报、安庆电视台、安庆广播电视报上的人大宣传专栏。办好安庆人大网站、《安庆人大》刊物和《安庆人大工作信息》。继续做好人大研究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