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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电力保障工作的议事意见

发布时间:2014-09-26     阅读次数: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
关于电力保障工作的议事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安庆供电公司关于电力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认为,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电网建设发展很快,电网“低电压”、“卡脖子”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稳。安庆供电公司服务地方经济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和行业作风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力执法环境须进一步优化。主要是《电力法》宣传不到位、执行难到位。二是电力工程建设环境须进一步优化。由于部分地方及少数部门重视支持不够到位,以至有的项目核准了、开不了工,有的项目建成了、送不上电。
为强化电力保障,主任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超前做好电力发展规划。尤其要结合编制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好变电站和输电线路。
二要着力做好电力保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省十三运、黄梅戏展演周、“两会”等重要时节的电力保障工作。
三要切实搞好便民为民服务。进一步抓好供电营业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持续提升优质服务品质。对企业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及时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四要继续保障电力运行安全。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优化电力执法环境。建立有效机制,依法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电力建设环境,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及时协调处理占地补偿、触电伤亡事故赔偿等有关民事问题。对近年来建成投运的6个输变电工程的土地办证问题,建议市政府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以上审议意见,请研究处理,并请在11月30日前将处理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将电子稿发至aqrdmsk@126.com,便于向市人大代表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抄送:市委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安庆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