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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的议事意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4-11-19     阅读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
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气象局所作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气象工作已进入社会各级高度关注、挑战和压力剧增的时期。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康,这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主任会议审议提出以下意见:1.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针不动摇,尽快把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完善规范性文件和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规划,促进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建设。
2、扎实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应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增加标准化人影作业基地和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并将人工影响天气资金纳入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加强防雷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在雷电易发地区建设防雷设施,努力实现雷电灾害无人员伤亡。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气象次生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3、加快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将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管理纳入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平台要协调多个专
 
业部门和市政府应急中心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合理有序。通过对各职能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以应急办为中枢,面向各职能部门提供统一服务、综合应急的指挥系统,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体系,实现预警效果效益最大化。
4、继续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各级政府应加大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的投入,在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区增加预警大喇叭、显示屏;加强乡镇综合信息站的管理工作,整合资源,集约发展,以解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