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履职工作 > 监督工作 >
监督工作

关于全市防汛抗旱准备及灌区续建配套工作的议事意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4-11-19     阅读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
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所作的关于全市防汛抗旱准备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开展扎实、到位,尤其是水利信息化建设起步早,信息化水平较高,多次受到水利部、长江委、省政府领导的观摩和好评。但还存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不完善、花凉亭灌区虎形潭渡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中小型灌区投入少、问题多,灌区管理单位保障经费明显不足等问题。
主任会议审议提出以下意见:1加大对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投入力度。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编制本行政区5年规划与年度实施方案。整合相关支农涉水项目资金,把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切实落实灌区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为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促进其发挥长久效益。
2、尽快启动花凉亭灌区虎形潭渡槽拆建工程。花凉亭灌区对我市四个县的农业生产起到了非常重要地作用,各级政府应当对灌区的建设、维护负起责任。鉴于该灌区虎形潭渡槽存有安全隐患,建议市政府尽快与省水利厅衔接,尽可能快些启动该项目拆建工作,使花凉亭灌区充分发挥效益。
3、进一步推进农水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落实管护的主体和责任。通过明确资产产权和使用权归属,引入竞争机制,加大财政补贴撬动村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与小农水工程建设和管护,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实体。同时,建议政府努力探索大型灌区水费征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对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实行收支两条线,在新一轮事业单位分类界定中足额落实灌区管理局人员经费和工程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