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县级人大创新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
近年来全国人大和省人大重点关注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问题。安庆市人大工作研究会结合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讲话精神,九至十一月份到桐城市、望江县就如何创新地方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课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我们看到两地人大积极作为,把监督作为抓手,把工作创新作为动力,人大工作出现生机勃勃的局面,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我市县级人大创新工作的主要亮点
桐城市人大和望江县人大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其中,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了监督质量,增强了工作活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以思想理念的创新为人大工作提神。望江县人大提出实现监督工作三个转变,即由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由注重对事监督向对人对事结合转变、由侧重程序监督向加强实质性监督转变。按照“紧扣一个主题、两大根本任务、认真行使三项法定职权、注重落实四项基本要求、充分运用五种监督形式、努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思路,谋划工作创新。桐城市人大提出在坚持三个有机统一的前提下,既不断追求工作的规范性,又大胆探索工作的前瞻性,在建设“三个人大”道路上打造桐城特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两地人大常委会班子对人大工作创新的重要性、迫切性都有清醒的认识,都把“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作为人大建设的目标,自觉地在工作布局中谋创新,在工作方法上想创新,在制度建设上搞创新。
2、以监督方式的创新为人大工作提效。
目前,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一般集中体现在行使监督权方面,把提高监督实效作为工作创新的价值目标。从实际情况看,各地人大通过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监督工作实效。
桐城市和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律采取“满意度测评”,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满意度达不到要求的回去整改并重新作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仍不满意的采取询问、质询等后续监督形式进行监督,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两地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任免权上,把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力度。桐城市人大常委会把握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两个环节,在任前审查方面采取到拟任对象单位了解情况,对拟任对象进行群众测评和法律知识考试;在任后监督方面,本届所有人大任命的干部包刮所有的副市长都要向人大提交履职报告。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履职点评活动,提出对任命的县政府25个组成部门人事全覆盖的监督模式。
,具体做法是本届人大任期届满前,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会议点评”和“书面点评”两类对象,对“会议点评”对象在常委会上重点点评,对“书面点评”对象由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写出书面意见,对所有点评对象一律进行满意度测评。点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通报。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互结合,相得益彰,增强了被监督者压力,提高了人大的监督权威,使得官员们工作不敢马虎和懈怠。望江县人大常委会还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经常性开展工作评议,今年9月对县农委工作进行了评议,收到了好的反响。两地人大常委会还在专题询问常态化方面积极创新,桐城人大对饮用水源保护、招投标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望江人大对食品安全、城区断头路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望江县人大常委会还探索了加强预算审查工作,强调弹性预算向刚性预算转变,要求部门预算年初尽量一次性安排到位,增强预算的严肃性,防止预算的随意性。
此外,据了解我市岳西县、潜山县等县、区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活动,特别是岳西县坚持做到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有关方面的关注。
3、以制度建设的创新为人大工作提质。
制度建设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各地人大常委会都注重制度建设,善于把创新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达到质的提升。如桐城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变化和实践发展对《桐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调整,还出台了人事任免和监督、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办法和加强镇街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等,还在谋划出台履职点评、预算监督等工作制度。岳西县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健全,无疑为创新成果的运用起到了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浅谈如何更好地创新地方人大工作
人大制度根植于人民,人大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以上桐城市、望江县和岳西县人大创新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样本,也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启示和思考。
1、地方人大创新工作空间巨大,时机良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讲话精神都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中央一系列重大决定,如依宪法治国,赋予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重大决策事前报告人大等,都指明人大地位不可替代,人大工作必须加强,人大的任务只会更重。因此地方人大创新工作空间巨大。中央的决定是大政方针方面的决定,具体实施还需要上级人大立法立规,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实践积累,所以近一段时期是地方人大积极创新工作的黄金时期。
2、地方人大创新工作要把握方向和重点。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不断强化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以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为核心,着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3、要解放思想,立足人大工作实际。破除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对成功的经验积极推广,对一时还没有把握的,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解决影响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方案、创新举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积小胜为大胜。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从经常性工作做起,从尚未做的工作做起,从效果不好的工作做起,从管用的工作做起,要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寻求“结合点”。桐城、望江两地人大的经验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4、要注意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人大自己的创新风格。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工作创新的风格必然是汇集体之智、行集体之权。人大工作创新不能靠个别领导“拍脑袋”,不能指望“灵光一现”。这就取决于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尤其是人大党组成员有没有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和创新的能力。创新作为一种复杂的心智活动,与人的精神状态、精神境界密切相关。创新是一种艰苦的创造性活动,它需要人们脚踏实地、理头苦干。创新精神不会凭空而来,创新的本领需要千锤百炼。提高人大创新能力,必须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和法律修养,缺乏理论功底、缺少法律功底,在创新上不可能有所建树;培养创新能力,必须躬身实践,如果调查就是听听汇报,走走过场;所提的建议和意见是闭门造车;拿出的监督措施仅仅是隔靴搔痒,人大工作就无创新可言。
创新是地方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握创新工作的大好时机,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出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途径,让更多的创新成果服务于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附注:望江县“一二三四五六”是指(紧扣科学发展一个战略主题;紧抓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两大根本任务;认真行使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三项法定职权;注重落实“抓大事、谋关键、议重点、求实效”四项基本要求;充分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五种监督形式;努力抓好经济运行监督、保障法律贯彻实施、代表工作、调研视察、民主法制宣传、工作点评六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