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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和服务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年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不高。对《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程序等缺乏全面了解,部分经济困难的公民不知道选择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不力。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和管理机制不规范,监管刚性不足,对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质量缺乏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三是法援队伍力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少数法律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影响了案件质量。四是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不够。法援部门与公、检、法之间的衔接未做到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相互通报较少,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条件依法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未通知法援机构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建议地方政府: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有针对性地深入村或社区特别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要扩大援助范围。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援助对象逐步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援助工作投诉机制,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监督、激励机制,督促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保障。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和稳定专职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执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工作绩效。四要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确保法律援助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枞阳县人大办公室陈来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