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依据《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1、各部门按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部门组织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部门各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等情况。
2、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项目支出编制细化到款、项和执行单位、与部门职责要求、公共财政支出方向、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项目支出安排有否重复等情况。
3、2016年预算审查报告、2015年决算审查报告和2015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部门的问题有否纠正。
4、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的衔接。
5、部门预算草案文字说明的情况。
6、其他需要审查的情况。
1、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安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
2、10月中旬,组织初审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2017年预算编制等文件。
3、10月下旬,听取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
4、11月至12月份,集中审查。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全面审查,期间对部分单位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并赴部分重点预算审查单位调研。
5、12月下旬,初审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初审工作情况并形成初审意见。
6、2017年部门预算初审意见提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将部门预算初审意见随同对政府预算的审查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代表。
7、市财政局在市人代会结束20日内按规定批复市直各单位部门预算。
1、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及时督促市财政、审计及市直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编制、送审等相关工作。
2、市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并提供审查资料和人员支持。
3、市审计局等部门在审查力量调配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面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