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因工作需要,郭盛传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郭盛传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