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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重新划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阅读次数: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重新划分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便于党员管理和开展组织生活,经机关党组同意,对机关基层党支部进行了重新划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划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机关第一党支部:由两名常委会党员负责同志,不担任现职的正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名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室、市纪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所属党员组成。
常委会党员负责同志:程学东、程春生
不担任现职的正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丁益民、金年胜
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笑飞
召集人:张驰
 

2、机关第二党支部:由两名常委会党员负责同志,不担任现职的正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内司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民宗侨外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人选工委所属党员组成。

常委会党员负责同志:李玉萍、刘飞跃

不担任现职的正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檀宜宏、沈贝栋、方应祥、邵光、查鹏

召集人:胡安胜(待支部选举后再行调整)

 

3、机关老干部(研究会)支部维持不变。

 
 

中共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