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重新划分的通知
鉴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便于党员管理和开展组织生活,经机关党组同意,对机关基层党支部进行了重新划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划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机关第二党支部:由两名常委会党员负责同志,不担任现职的正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内司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民宗侨外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人选工委所属党员组成。
常委会党员负责同志:李玉萍、刘飞跃
召集人:胡安胜(待支部选举后再行调整)
3、机关老干部(研究会)支部维持不变。
中共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