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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宿松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

发布时间:2024-02-01     阅读次数:

  满怀激情赴盛会,同心共谋新跨越。1月30日上午,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委党校多媒体报告厅开幕。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汇聚一堂,肩负人民的重托,将在大会期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共商宿松发展大计,齐议宿松发展良策,同绘宿松美好未来。

  大会全景

  会场内主席台中央国徽高悬,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气氛庄重而热烈。

  大会执行主席曹晓革、许晓峰、石承抚、聂立新、鲁长江、黄世宏、林胜利、程向阳、张永西、石锦华、张小平、张劲松、王金弟、方潇、杨燕臻、汪勇、陈永坤、洪伟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县委书记曹晓革主持。

  曹晓革主持会议

  大会应到代表285名,实到代表266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

  上午8时30分,曹晓革宣布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肩负职责使命 共绘发展蓝图

  大会上,县长许晓峰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许晓峰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砥砺奋进、攻坚克难,较好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现代化美好宿松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6%,多数经济指标增速高于省均、优于全市,我县在全省“赛马”排位大幅跃升,第三、四季度均位列全市红榜。

  报告指出,2023年我县强化质效提升,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强化投资引领,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强化统筹协调,城乡面貌显著改善;强化改革开放,发展活力全面释放;强化共建共享,民生福祉日益增进;强化务实担当,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报告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要直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报告指出,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冲刺“345”、建设“一区一中心一城市”的区域强县奋斗目标,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更加壮丽的宿松篇章。

  报告指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以上,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完成年度能耗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任务。

  报告强调,要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奋力抓产业强平台,建设省际毗邻地区产业合作示范区;奋力抓“三农”促振兴,打造省际毗邻地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奋力抓品质提能级,打造皖鄂赣三省毗邻区节点城市;奋力抓项目扩投资,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奋力抓改革促开放,创优一流营商环境;奋力抓治理强保护,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奋力抓民生保稳定,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报告强调,将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和实干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报告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345”发展目标,加“宿”前行、毫不“松”劲,全力打造“一区一中心一城市”,为现代化美好宿松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审议报告

  大会审查了县政府关于宿松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宿松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及说明,通过了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及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

  举手表决

  列席本次全体会议的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负责人,县委各部委办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党政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部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县直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有关学校负责人,驻县省、市人大代表以及出席县政协会议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