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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处
主   任:
副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信访登记、摘录、呈阅、处理、转办、催办工作;

  2、负责同市委、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信访部门的联系;

  3、负责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信访机构联系,共同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4、负责定期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动态,编发《信访简报》;

  5、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