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协助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对市政府发布的有关财政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三)承担有关财政、审计、税务等方面立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四)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