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城建环资工委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决议、决定;起草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城建环资工作方面的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
2、负责起草城建环资工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和有关文稿;
3、做好分管主任、委员会视察和调研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
4、做好城建环资工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5、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掌握相关资料;
6、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为分管主任和工委决策提供参考;
7、负责办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8、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
9、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